englishname

 

公司治理中心 - 設立目的

  近來,國內外爆發多起知名之公司不法弊案(如美國之恩隆案,我國之博達案、力霸案等),此等重大的企業醜聞,除重創投資人信心、造成社會大眾一片譁然外,更使「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成為國際上公司法制之重要課題。

  國際性組織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即因特別重視此一問題,而於1999 年5月發佈公司治理原則(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此原則雖不具有強制性,但仍被各國政府採為公司治理制度及管理機制之重要參考。學術性機構如美國史丹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亦特別於其法學院成立公司治理中心,(Arthur and Toni Rembe Rock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等,在在顯示公司治理已成為國際間備受矚目之焦點。

  我國近來公司法制之改革與研究,亦多以公司治理為中心,例如證券交易法於2006 年1 月自美國引進「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等機制,期能加強我國之公司治理機能,並能對我國公開發行公司之監督制度有所改善。惟此等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能發揮之功能為何?實際上之運作情形如何?有無其他更適合我國之制度?身為移植他國法制之我國,以其他先進國家(如美、日、德等國)經驗作為借鏡,乃為一不可或缺之研究途徑,故確實有比較外國相關文獻從事研究之需求。  

  本中心將配合98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圖書計畫,以「公司治理」為主軸,並擴及至其他商法及金融法相關領域,如金融監理、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信託法等,預計以三年之執行時間,收錄目前最重要之英文、日文與德文學術典藏圖書,提供國內從事相關主題之研究學者最迅速且最完整的書籍文獻平台,發揮本案採購圖書之最大效能。亦希冀藉由開設相關課程、舉辦學術研討會、接受專案委託研究等,以廣增文獻資料等方式,加強國內研究公司治理議題之深度與廣度。

  此外,本中心亦將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合作,於其網站上建立本圖書計畫案網站之連結,期能提供實務界及學術界聯合使用,讓本計畫所購入之圖書文獻發揮最大效益。同時本研究計畫亦將規劃對外開放國內外各界查詢閱覽,充分發揮資源共享之實益,以提升台灣整體相關法制之學術研究實力。

本中心之未來展望
  本中心將協助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圖書計畫,以便建構及提供國內從事相關主題之研究學者最迅速且最完整的書籍文獻整理分析平台: 
  • 1. 協助蒐集目前最重要外文學術研究典藏圖書-配合本案規劃圖書將全面搜尋國外相關典藏文獻,豐富金融法及商法之研究文獻資料。圖書購置後,將透過本校圖書館進行資源流通及共享規劃,提供國內從事相關主題的研究學者最迅速且完整的書籍文獻分析平台。
  • 2. 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合作,結合理論與實務-本中心將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合作,鼓勵業界人士及學術界廣泛使用,使典藏圖書獲得有效利用,讓理論與實務結合得以結合,發揮綜效之功能。    
  •   此外,政大財經法中心自1999 年6 月舉辦「財經法新趨勢研討會」起,固定每年舉辦學術研討會,廣邀學術與實務界人士針對不同主題,深入討論。2004 年起,更每年邀請大陸財經法學界學者專家,舉辦「兩岸財經法學術研討會」,就兩岸財經法議題進行研討。例如近一年來,本中心所舉辦之研討會即有「2008 年財經法新趨勢研討會」、「公司治理與企業責任論壇」、「亞太地區MBO案例分析國際研討會」;專題演講有「中國與美國公司治理中之羞辱制裁」、「中國公司治理」、「金融機構併購系列專題演講」、「股東會委託書管理制度」等,皆引起學術及實務界廣大迴響。
  •   本中心未來將一同與政大財經法中心配合舉行以公司治理為主軸之學術研討會,期望能透過學術上之交流,就相關財經法政策幫助政府提供前瞻性的建言,以落實公司經營者的責任,並保障股東的合法權益以及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
中心研究人員

  本中心成員研究領域相當廣泛,包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海商法、國際貿易法、保險法、銀行法、金融法、信託法、商業會計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及資訊科技相關的法律等,均為本中心之研究範疇,師資結構相當完整而堅強。

(一)公司治理中心主任(同財經法中心主任):劉連煜教授

(二)資深研究員: 方嘉麟教授、林國全教授、吳秀明教授、馮震宇教授、劉連煜教授、周行一教授

(三)研究員: 王文杰副教授、張冠群助理教授、許耀明助理教授、顏玉明助理教授、朱德芳助理教授、李治安助理教授、沈宗倫助理教授